关于财经商贸系早操管理制度的通知
系办公室、系学生分会、各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加强“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进操场”的实施方案;也更进一步加强财经商贸系良好的早操秩序,培养同学良好的习惯,推进我系学风、班风建设,经财经商贸系决定建立早操管理制度。
一、早操要求
1.时间:7:15响音乐,7:20开始做操,地点:陶然广场。
2.各班的同学在固定位置列队做操,队列要整齐。
3.班长站在队伍的最后负责总体工作,体育委员站在队伍的前面带操。
4.全体同学做操要认真、整齐、规范,充分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
5.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操者,应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请假。
6.对无故旷操学生将做出相应处理。
二、检查制度
1.我系早操工作由系学生会体育部全面负责,辅导员、班主任老进行监督指导。负责老师如下: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章玉凤 郭文斌 |
吴雨辰 刘红梅 |
仲亚茹 张智瀚 |
梁丹 唐丽 |
王保周 贾童 |
2.检查结果每周通报一次,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按学期累计,对无故旷早操学生,达两次者辅导员、班主任批评教育并在全班作出检讨,达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达五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处分依次累加并取消在校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处理结果通知学生家长。对于学生干部,党员,授奖助学金者除以上处理之外,学生干部违纪撤销职务并在班级作检讨,即将预备党员积极分子不予预备,在转正期的预备党员不予转正,奖助学金者追回全额助学金奖学金,取消在校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处理结果通知学生家长。
3.每学期评选早操管理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4.早操检查纪律均由学生会存档,作为学年评选个人、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注:此制度自2016年5月3日起正式执行。
财经商贸系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