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推荐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2016年03月08日 18:26  点击:

共青团各市(州)委、青联,各直属团委:

为弘扬“五四”精神,宣传和表彰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助力脱贫攻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伟大实践中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典型,树立陇原青年坚韧智慧、开明开放、务实创新、敢于争先”新形象,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文明新风的引领者、推动发展的生力军、堪当重任的栋梁材。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推报人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6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生动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州)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表现特别优秀、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普通岗位导向,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大力激发社会正能量,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突出推荐重点

各推荐单位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申报要体现时代性、先进性、示范性,要选树青年创新创业模范、青年爱岗敬业模范、青年思想道德模范。特别要重点推报在助力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3341项目”工程、“双联”行动、“1236”脱贫攻坚行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科技创新、创业致富、“学子返乡”、植树护绿、电子商务、“一村一电”、网络宣传、青少年思想引领等生动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青年典型。既要注重人选的才能本领和突出工作业绩,更要向基层一线普通岗位优秀青年倾斜。

三、严格申报程序

1.广泛宣传。在《甘肃日报》和甘肃电视台刊登推荐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公告,广而告之。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发挥团属媒体资源,通过共青团网站、微信、微博、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对评优工作的重大意义、资格条件等进行深入宣传。

2.进行申报。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由自荐者本人向本地(本单位)团组织领取申报表,由当地团组织指导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核实相关信息,修改把关相关材料。

3.审核考察。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要对申报和自荐人选认真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全面考察,择优筛选推报人选,及时与团省委组织部进行沟通(3月18日前),然后向团省委正式上报推荐人选(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3日)。团省委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严格审核后,择优确定初步候选人。

4.网络投票。4月上旬,团省委在《甘肃日报》和甘肃电视台刊登对初步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的启示,并通过微信通知、微博推广、QQ群告知等方式,动员广大网友参与网络投票。团省委开辟专栏介绍初步候选人先进事迹,并开设“甘肃青年五四奖章”网络投票平台,4月6日至4月15日期间进行网上投票推荐。网络投票排名结果作为确定建议候选人的重要参考。网络投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研究确定。4月16日至4月20日,团省委根据审核情况,参考网络投票排名,组织进行评审,最终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按组织程序择优确定拟表彰人选,并统一在省级报纸或媒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6.命名表彰。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由团省委统一组织进行命名表彰。

四、规范工作要求

1.基层推荐人选由市(州)团委、青联共同提名;军队系统推荐人选由省军区、武警甘肃总队提名;各行业系统优秀青年的推荐由团省委、省青联与相关厅局联系对接后,由相关厅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提名。推荐单位要本着真实、公正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推荐材料要求:

(1)指导推荐或自荐人选认真填报《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一式2份,粘贴人选近期两寸红底证件照,内容须打印)。

(2)如实整理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及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各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推荐人选事迹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获得的奖励、取得的主要成绩等信息,内容真实,表述流畅,数据真实、准确,切忌引用空话、套话,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标题为“XXX同志事迹简介”。各市(州)团委、青联、直属团委要对推荐人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事迹简介左上角加盖公章。

(3)推荐人选获得最高表彰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凡在申报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中提到候选人获得的各种各类奖励,都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候选人取得的各种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均需提供复印件。“甘肃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还须填写相应的《第20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附件3、4)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等人的基本信息,填写《推荐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统计表》(附件5),退休、已故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5)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所获最高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

(6)推荐人选近期个人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两寸红底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不低于800×600)。

上述材料以每个推荐人选为单元按照《申报表》、事迹简介、事迹材料、《考察表》、《推荐人选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统计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3.上述材料一式2份,事迹简介材料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行距为固定值28,按照要求装订,请于2016年3月23日前报送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兰内各单位以送达时间为准,兰外各单位请用特快专递报送、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1、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名额分配表

2、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适用于企业负责人)

5、第20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甘肃省委 甘肃省青年联合会

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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