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规定

2016年06月23日 16:51  点击: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规定

学生作业是巩固课堂教学知识,加深对教学内容理解和掌握的重要环节。通过作业完成情况,教师能及时发现问题,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供依据。为此,特对我院教师布置和批改学生作业作如下规定。

一、作业布置

l.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理论课按每6学时布置一次作业;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每8学时布置一次作业。

实验实训任务较重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训学时占该课程总学时数40%以上),学生在完成实验报告的基础上,其作业量按每12学时布置一次作业。

技能性较强的课程或一体化改革课程(实验实训学时占该课程总学时数80%以上)以实验实训报告或工作页为主,可不再布置其它形式的作业。

2.体育理论、形势教育等课程可采用布置思考题、专题论文等形式给学生布置作业。

3.教师布置作业应保持学生负担的均衡性,每章都布置适量的作业,每次作业量由各教研室负责规定。

4.教材或讲义中无作业内容的课程,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自编习题,给学生布置规定数量的作业。

二、作业批改

l.教师批改学生作业的次数根据教师教学工作量确定,一个教师担任三个及以上班级课程或周学时在16学时以上,其布置的学生作业可作部分批改(一般要求批改量达50%以上),其它情况应全批全改。

2.教师批改作业时,用红笔批改。评分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批改中应明确指出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每次作业批改完成后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应进行集中讲评。

3.教师应及时将学生的作业成绩登记到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登记表上。

4.对大作业、课程设计等形式的学生作业,应有详细的评语和修改意见。

5.课程结束后,作业成绩应按比例计入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

三、作业检查与验收

1.教学系(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教师对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

2.教务处及督导室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教师对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并将不合格的检查结果通报全院。

3.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教师没能按规定要求布置与批改学生作业,视其未完成教学工作量。作业布置与批改每差一次扣发2课时津贴;作业布置及批改量超过40%(含40%)但未达到60%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作业布置及批改量未达到40%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4.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独立完成和及时上交作业。如发现抄袭现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础上,按未交作业处理。若一学期学生在某一课程的未交作业次数超过三分之一(平时一次测验可算一次作业),则该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待补做作业符合要求后,参加该课程的补考。

5.学生因未按要求完成作业而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报学生所在系(部)审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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