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 “三严禁”、“四不准”的通知

2022年04月14日 15:14  点击:

全体2022、2023届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即:“三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在云资环APP“师生诉求”通道中向财经商贸学院反映和投诉。

反映电话:陈老师18993132136

云资环APP“师生诉求”通道见下图:

5A431

43001

财经商贸学院

2022年4月14日

上一条:财经商贸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召开项目推进会 下一条: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就业指导服务月暨“宏志助航计划”就业促进月活动——就业大讲堂

关闭